问责,是严肃的政治手段,也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对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开展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的必要手段。
然而在实际工作当中,问责不做区分,小题大做,没事找事,看似严格,实则不仅不能服众,消解了执纪行为的严肃性,寒了干部的心:4分钟内因没能及时接听某省脱贫攻坚巡查组电话,扶贫干部被公开通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扶贫手册中写错两个标点符号,登上“黑榜”被全县通报,还被扣一年的绩效奖励;有的干部上班期间喝牛奶,被限期问责进行问责处理;本是可以批评教育的轻微违纪,但为了“凑数”还是给予了党纪处分。
问责被泛化以后,受伤最深的还是基层干部。当基层干部一边抱怨形式主义,一边还要自己搞形式主义的时候,脑袋里还要时时刻刻绷紧神经,就怕哪件事有个小纰漏被上级抓住不放而被问责,直接影响了工资收入和晋级。
不能什么问题都问责处理。问责需要坚持失责逼问,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反党的纪律的,要绝不含糊,发现一个处理一个。问责的原则是实事求是,什么事该问,什么事不用问,有的事到不了问责的成都,该提醒提醒,该教育教育,该批评批评,不要什么事都一问了之,伤害同志的感情和积极性。
不能谁说问责就问责,想怎么问责就怎么问责。问责不是个别领导的一言堂,问责要严格依法依规,集体研究,切勿根据个别领导的喜恶和习惯最为标准,有些领导爱干净,下属办公室多个纸片都要被通报,被问责。
问责工作必须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并重的原则,对不该问责的问责,其作用抵不过一句勉励,抵不过一次促膝长谈,所以要慎用问责,精准问责。
(供稿人:高雪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