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寻红色印记 忆百年光辉】1:永清惊现红四军临时借谷票,见证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在永清县红色收藏家魏贵军的藏品中,有这样一张珍贵的纸质藏品,魏贵军介绍说:“这是一张红四军当年的借谷票,是工农红军‘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形成过程的见证,也记录着红军与老百姓之间的鱼水情深。”
这张红四军临时借谷票以白色毛边纸印制,上方印有“红四军临时借谷票”字样,右侧竖印“厉行节约”,左侧竖印“支援红军”,中间为借谷票面额“干谷伍拾斤”,下方印有标注“注本借谷一年还清”,再下方为印制时间“公历一九三二年六月一日”,并加盖了“中华苏维埃政府查验委员会”红色印章。
早在1927年9月,毛泽东发动和领导湘赣边界秋收起义时,就向部队官兵提出要求,对待人民群众说话和气,买卖公平,不拉夫,不打人,不骂人。同年10月,在江西省遂川县荆竹山动员部队向井冈山进发时,规定了三项纪律:行动听指挥,不拿群众一个红薯,打土豪要归公。1928年1月,部队进驻遂川县城,分散到县城周围农村发动群众时,又提出了六项注意:上门板,捆铺草,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同年3月底,部队到达湖南省桂东县沙田村。4月初,向全体官兵正式宣布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将“不拿群众一个红薯”改为“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
1928年4月,朱德、毛泽东领导的部队在井冈山胜利会师,两部合编为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1929年1月,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部队的实践经验,“六项注意”中又增加了两项:洗澡要避女人、不搜俘虏的腰包,形成了最初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工农红军的步伐一路向前、走过大江南北,对纪律的要求也在不断丰富发展。三大纪律中,“行动听指挥”改为“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改为“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打土豪要归公”改为“筹款要归公”,后又改为“一切缴获要归公”。
“红四军临时借谷票”正是这一时期,对“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借东西要还”等“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内容的体现。这张借谷票上,明确标注了在一年内还清。
在红军主力长征转移到北方后,八项注意中的“上门板”、“捆铺草”两项内容因与革命斗争的需要不相适应,“八项注意”于是相应补充完善为: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不打人骂人;不损坏庄稼;不调戏妇女;不虐待俘虏。1935年“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被编为歌曲,由于歌词易记、旋律简单,这支嘹亮的军歌很快在部队中传唱开来。战士们在一次又一次的歌唱中重温纪律要求,人民军队的好作风也随着清脆的歌声荡漾开去。
1947年10月10日,由于解放战争对人民军队的政治纪律、军事纪律和群众纪律提出更高要求,毛泽东起草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关于重新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又称“双十训令”),对原先“各地各军略有出入”的内容作了统一规定。三大纪律是:一、一切行动听指挥;二、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三、一切缴获要归公。八项注意是:一、说话和气;二、买卖公平;三、借东西要还;四、损坏东西要赔;五、不打人骂人;六、不损坏庄稼;七、不调戏妇女;八、不虐待俘虏。自此,“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以命令的形式固定下来,成为全军的统一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