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个家庭的素质及其文化背景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人的性格、心理、甚至是命运。因为一个健康向上、崇尚美德、和睦温馨的家庭氛围以及其正面的家庭教育环境,对家庭成员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其家风一头连着党风政风,一头承载着民风国风。所以,树立清廉的家风,建立一个和谐文明的家庭,自然成为了我们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家庭”同时也成为了我们加强教育、强化监督、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重要阵地。
周恩来总理一生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不仅是党风的楷模、治国的典范,更是治家的榜样。在他的总理生涯中,他为亲属制定的“十条家规”,成为了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子孙为之自豪,世人为之敬仰。相反,近年来查处的一些违纪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人生天平失衡,道德底线崩溃,最终在腐败的道路上一步步滑向罪恶深渊,成了党和人民的罪人,究其原因,除了干部自身的问题外,家人对“廉洁自律”概念的无知、法律观念的淡薄,导致他们没能及时纠正这些腐败行为,反而在有意无意中助长了这种歪风邪气、就此把亲人送上了人生的“不归路”!断送了家庭的幸福,以致于一生都在悔恨和泪水中度过。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那么党员毫无疑问就是政党的细胞,只有这千千万万个细胞健康活泼,呼吸着文明勤俭、廉洁自律的氧气,政党和国家这一庞大的肌体才会生机勃勃、充满活力,而我们的社会才能文明、纯净!所以,让我们共同营造一个清正廉洁的家庭环境,真正筑起一道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让家庭成为充满和睦亲情的温馨空间,成为远离腐败的洁净港湾。(供稿人:张一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