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我区重点区域内违法建筑及广告牌匾整治拆除的公告)
为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
冬奥城市环境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对我区以下区域内的
违法建筑及广告牌匾
进行整治拆除
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政府
关于城区重点区域内违法建筑及广告牌匾整治拆除的公告
为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冬奥城市环境,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城区内两轴(一轴是裕兴路爱雪路口至裕兴路英龙影剧院、另一轴是长青路十字街路口至东沟门桥)、一街(裕兴路富民街至南新街至北新街)、六个节点(裕兴路爱雪路口、裕兴路南新街桥头、裕兴路第二幼儿园门口、裕兴路英龙影剧院红绿灯路口、长青路十字街路口、同舟路口)范围内所有违法建筑及商铺未按标准设置的门头牌匾、门窗“大花脸”、临街商铺残缺的牌匾、字体不规范门头牌匾进行集中整治、拆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河北省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和《张家口市城市户外广告牌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请在上述“两轴、一街、六个节点”范围内的商铺(单位)个人在2021年3月8日前自行拆除、恢复原貌。逾期不拆除的,区政府将依法予以集中整治、拆除。
特此通知
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