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枣强县禁毒委员会禁种铲毒倡议书 )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禁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这封信!祝愿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家庭幸福!近年来毒品问题已成为全球性的社会问题,毒品危害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吸食毒品对人的身心健康危害极大,严重摧残人的身体,扭曲人格、自毁前程,引发自伤、自残、自杀行为,并容易感染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2020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对禁毒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当前,境内和境外毒品问题、传统和新型毒品危害、网上和网下毒品犯罪相互交织,对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危害,必须一如既往、坚决彻底把禁毒工作深入进行下去”。
罂粟(别名大烟)——海洛因的主要毒品原植物。长期食用幼苗或果实容易成瘾,慢性中毒,严重危害身体,成为民间常说的“鸦片鬼”,严重的还会因呼吸困难而送命。所以,我国对罂粟种植严加控制,除药用科研外,一律禁止种植。
大麻,它和罂粟、古柯并称为三大毒品植物。大量或长期使用,会造成神经障碍,记忆和行为造成损害,影响免疫系统,吸食大麻可引起气管炎、咽炎、气喘发作、喉头水肿等疾病,影响运动协调。
为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特发出以下倡议:一、积极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努力从我做起,从我的家庭做起,不非法种植、买卖或食用毒品原植物、当好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工作的宣传员、监督员、战斗员和爱心使者。二、努力构筑禁毒、拒毒的思想防线。增强禁毒法律意识,提高抵御毒品侵袭的能力,构筑拒毒防毒的牢固防线。关爱自己的家人,积极劝告、提醒自己周围的人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用爱心使身边的家人、朋友远离毒品的危害。三、切实增强“禁种铲毒、人人有责”的社会责任感。积极举报涉毒违法犯罪行为,主动配合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打击处理涉毒案件。四、凡被发现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进行处罚:情节较轻的,处五日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拘留,并处三千元罚款。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之规定,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五、凡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的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自觉主动铲除已播种但未成熟的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六、对积极检举揭发、协助收缴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种子,举报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将给予现金奖励。广大人民群众,禁绝毒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我们携起手来,自觉远离毒品、抵制毒品,坚决不种植毒品原植物,为构建和谐、无毒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
罂粟花虽鲜艳动人,但切不可用赏花、尝鲜、治病等理由去触犯法律。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无论是何理由均属于违法,民警将依法严厉打击。发现有罂粟种子和种植罂粟行为,就马上报警!
举报电话:110 0318-8232826 1863181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