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二届区委第七轮)
按照区委统一安排部署,区委巡察组将对区委办公室、区档案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政协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委统战部、区归侨联、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财政局、区审计局、抚宁经济开发区、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区信访局、区委老干部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医疗保障局21个区直单位开展常规巡察,时间为3月上旬至4月中旬。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和有关要求,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也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巡察期间,各巡察组电子邮箱,第一巡察组:fnxcz02@163.com,第二巡察组:fncuishutong@163.com,第三巡察组: fnxcz05@163.com,第四巡察组:fnxcz01@126.com,第五巡察组:fnxcz03@163.com,第六巡察组:fnxcz04@163.com 。在被巡察单位门口分别设置巡察工作联系箱,同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区委巡察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监督邮箱:fn6017901@163.com。
中共秦皇岛市抚宁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