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省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永清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为积极应对疫情形势变化,切实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严控疫情传播风险,按照《河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冀防领办〔2021〕39号)《河北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设置标准(试行)》要求,迅速对县域内宾馆、酒店等进行全面考察筛选,设置隔离场所10个(启动2个)、房间820间,全力做好隔离场所的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目前,全县已累计隔离89人(境外返回8人,密切、次密接20人,中高风险区返回61人),已全部解除隔离。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在原有专班基础上,成立能力建设专班和隔离管理专班。其中,能力建设专班由两名县委常委任组长,隔离管理专班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同时,落实县领导分包责任制,每个隔离点明确一名县领导分包、一名县纪委常委督办。全县设置隔离点10个,房间达到820间,配备107名工作人员,并抽调10名科级后备干部充实到隔离点,确保每个点位有2名科级以上负责人,保障了隔离工作高效运行。
二、进一步严格改造标准,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的要求,对基本符合隔离点建设要求的10家宾馆酒店,重点实施“三区两通道”、排污口、独立化粪池、楼道地面等部位改造,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具体喊话提醒功能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并配齐相应的消毒、隔离、医废处置等设施,满足“应隔尽隔”、“单人单间单卫”需要,确保有紧急需求随时启用。同时,做好隔离点医疗废弃物处置、污水处置达标,确保不出问题。
三、进一步强化人员培训。严格落实隔离点相关规定要求,为每个隔离点配齐隔离点负责人、医生、护士、公安人员、信息联络员、清洁消杀员、安全保障员、后勤保障员、社区工作者、心理辅导员共12人。先后就工作流程、消杀消毒、个人防护、消防安全等业务工作,组织开展隔离点工作人员专题培训,累计培训3次,培训人员300余人次。同时,为切实提升工作人员操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专门开展实地隔离点实习培训,确保培训成果落到实处。
四、进一步科学规范管理。完善了隔离点管理、安全保障、个人防护、消杀消毒等规章制度,规范了日常工作流程、人员接收流程、解除隔离流程等相关工作流程,保证了工作程序的科学规范。坚决落实隔离人员两天一次核酸检测,严格“14+7”隔离观察措施,所有集中隔离人员观察期满14天,检测阴性者再观察7天,检测仍为阴性者解除隔离。严格落实隔离人员体温测量、健康状况登记等相关要求,全面掌握身体状况和健康动态。严格实行单人单间、无接触配送,扎实开展环境卫生、消毒通风、风险隐患排查等工作。
同时,持续关注重点人员居家健康监测。对所有密接、次密接人员及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集中隔离14+7天后,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14天措施,健康监测期内的人员由1名村街(社区)干部、1名网格员成立居家健康监测服务小组,实行“二包一”服务。监测期满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解除健康监测。对所有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每人配备1支体温计、1瓶84消毒液、1包消毒纸巾、1个外科口罩、1张表格,在大门周围张贴居家防护的警示标志,并落实每天一次消毒、村街(社区)干部每天一次电话、每天一次生活慰问。
五、进一步保障充足物资。隔离房间在具备电视、电话、无线网络的基础上,每间隔离房间还准备了“10物品2提示”,即洗漱用品、口罩、体温计、84消毒液、免洗手消毒凝胶、消毒湿巾、消毒片、一次性手套、喷壶、医疗废物包装袋以及卫生安全制度和洗手法示意图。此外,为保障隔离效果,专门购买配备了40台空气消毒机、8台紫外线消毒灯。
六、进一步加强人文关怀。严格按照营养均衡、荤素搭配的原则为隔离人员配备三餐,并提供水果和牛奶等营养品,实行无接触配送。同时,每个隔离点建立微信群,工作人员及时发送疫情防治、健康科普及健身运动等小知识,邀请心理咨询师进群,随时开展在线心理咨询活动,切实为隔离人员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精准化、特色化服务,充分体现人文关怀,让他们感受到家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