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固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县市场主体2020年度报告报送公示公告)
固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全县市场主体2020年度报告报送公示
公 告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为做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2020年度报告报送公示工作,现公告如下:
1.年度报告范围:2020年12月31日(含)前在我县取得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已被吊销、注销的除外)。
2.年度报告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3.年度报告方式:一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网址http://he.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按提示和操作指南完成填报并提交公示;二是可用手机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填报。个体工商户还可以向管辖分局报送纸质年度报告,由该分局通过公示系统公示。
4.阅读填写须知:填报前,请仔细阅读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填写须知”,熟悉填报流程,避免填写错误或填写失败。如遇问题,请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或管辖分局联系,涉及商务、外汇、海关、人社、统计等信息请与相关部门联系咨询。
5.新增填报事项: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自2020年度报告开始,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6.依法如实填报:各类市场主体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如实填报,并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对于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或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主体,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向社会公示。政府部门将继续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对失信市场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信用监管股6190636
特设监察股6190632
城区分局6190266
牛驼分局 柳泉分局6238322
马庄分局 礼让店分局6152011
渠沟分局 彭村分局6216315
东湾分局 宫村分局6136100
固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