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河市2020年行政案件同比下降74.07%)
2020年,三河市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共诉前、诉中协调化解行政争议54起,受理的139件行政案件全部审结,案件总量同比下降74.07%,所结案件实现零信访、零改判。
立足高起点,平台制度有效运转。三河市率先建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该市“两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意见》,明确具体举措,规范工作程序,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提供制度遵循。
借力一站式,协调化解行政争议。该市积极践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把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设在诉讼服务中心,率先实现一站式建设对民事纠纷以及行政争议诉前化解的全覆盖,实现行政争议案件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在人民调解员的全程参与以及行政法官的组织协调下,2020年共诉前、诉中化解行政争议54起,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完善新机制,提高行政审判质效。该市建立行政案件审查立案机制,对起诉的行政争议,由行政庭协助进行立案审查。对于诉前协调成功或不符合立案条件的,由行政庭出具不予立案意见;当事人不同意协调或协调不成功且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予以立案。2020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59件、结案59件,审查非诉执行案件80件、结案80件,同比分别下降58.96%、78.26%。
协调多部门,广泛凝聚工作合力。三河市建立由法院、司法局、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席会议23次,研究探讨疑难复杂案件化解方案。三河市法院、市检察院协调联动,利用监督优势破解难案,做到联席有台账、联动有力度、化解有效果。三河市法院及时梳理争议化解中发现的问题,向市运管站、卫健局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3条,有效堵塞执法漏洞。(贾可玉 王立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