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通报
2021年1月14日,盐山县公安局接到报案,有人在网上编造、散布虚假信息,遂立案侦查。
经查,盐山县韩集镇的高某春通过他人非法制作了“中国安全食品推广办公室工作证”、“人民风采网工作证”、“河北科技报采访证”等虚假证件,自2019年以来,其假借“河北科技报盐山报友会”非法组织之名,通过贴吧、微博等网络媒体散布肆意编造的虚假信息,同时向国家信访部门大量投诉虚假信访内容,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盐山县公安局于2021年1月27日做出了对高某春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盐山县公安局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