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坚持全民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中之重就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障。我们党第一次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就是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
我国宪法确定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有机统一起来。
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不得超越法律行使特权,不得违反法律行使权力,一切行为要符合法律,在法律的规范下行使权力,在法治建设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保障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供稿人:刘一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