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司法救助显真情” 广阳检察暖童心)
“非常感谢检察官叔叔和阿姨,我终于能上学了!”1月20日,广阳区检察院将3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送到救助申请人王某某手中,小女孩的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其父亲为该院送上“人民检察为人民,司法救助显真情”的锦旗。
申请人王某某是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系智力中度发育迟缓的未成年人。未检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王某某和父亲在廊坊市广阳区某村租住,父亲靠打零工维持生活,又正值疫情期间无工可打,生活无比困难;母亲患有精神疾病被家人接走。该院主动联系王某某家人,深入其家中、原籍等地多方了解王某某情况,核实其家庭确实困难后,引导王某某父亲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并及时对该案进行细致审查。因王某某户籍在外地,该院主动与河南省安阳县检察院联系,请求异地协助,最终顺利地将申请材料收集。综合案件相关情况,该院认为救助申请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依法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决定给予申请人王某某司法救助金3万元,用于王某某在专业培训机构的康复学习。
加强涉案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帮扶工作,是保护未成年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方面。该院不断提高开展救助帮扶困境未成年人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全方位、多角度帮助涉案未成年人解决实际困难,让涉案困境未成年人感受到了国家关怀和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