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莲池区公安分局快速处置一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
1月20日,莲池区公安分局依法快速处置了一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
1月20日上午,一段网友拍摄的有人在桥头燃放烟花爆竹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中显示女子燃放烟花的地点位于保定市东风路巨力大桥上。根据线索,莲池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与辖区东金庄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调查,找到了视频拍摄者孙某,并于当晚19时将孙某传唤至东金庄派出所。
经询问,孙某交待自己于1月19日下午在网上购买了14个名称为“加特林烟花” 的烟花爆竹,于当日21时许在巨力大桥上非法燃放,并邀请了好友刘某等人一同燃放、观看。
目前,孙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被莲池区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处罚。同时,刘某也因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被处以相应处罚。
民警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保定市于2019年6月印发了《保定市禁止、限制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于近日又发布了《保定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自2021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坚决抵制违规燃放行为,共同营造守法、安全、环保的生活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