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天念叨喝酒不开车,就是不往心里去)
1月1日,徐水大队开展酒驾醉驾全国周末夜查统一行动时,查获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当晚20时许,一辆冀F牌照白色大众轿车驶入京昆保北口内广场,执勤民警对驾驶人进行吸入式酒精检测,显示酒精含量104mg/100ml,民警随即令该车驾驶人熄火下车,并将驾驶人带至警务室。
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5条将驾驶人代某带至司法鉴定所进行抽血检验,检测结果酒精含量109.7mg/100ml,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属醉酒驾驶机动车。经调查,驾驶人代某中午与亲友回老家吃饭喝了两杯酒,晚饭同行的大哥又喝了酒,回保定时担心女朋友走高速不熟悉,便大着胆子自己驾驶车辆。
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告诫其切勿心存侥幸心理,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2款,对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现此案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