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固安警方 抗疫进行时】固安警方依法处理涉疫违法案件6起)
连日来,固安县公安局在认真搞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日前,依法处理涉及新冠疫情违法案件6起。
1月12日13时许,宫村派出所接报警称,有人驾驶面包车在防疫卡口不配合执勤人员检查,强行闯卡。民警迅速出警,依法将违法嫌疑人商某传唤至派出所。经调查,商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1月14日4时许,新城区派出所接刘某报警称,其男朋友核酸结果呈阳性。接警后,民警立即将此情况紧急上报并开展调查工作。经查,刘某男友核酸结果并非阳性。当日刘某被传唤到派出所后,陈述了其谎报警情、疫情的违法事实。
1月17日、18日,新城区派出所和新兴产业示范区派出所民警在永定河大堤进行疫情防控巡逻时,发现1人正在翻越大堤栅栏准备进入北京,1人翻越栅栏进入固安,当场将2人控制。经询问,违法行为人赵某(男,37岁,江西省高安市人)、陶某(女,55岁,固安县人)分别陈述了翻越栅栏的违法事实。
1月18日,固安县公安局接到案件线索,有人通过朋友圈、微信传播固安县某小区确诊一例新冠肺炎的信息。固安县公安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很快掌握了相关线索,确定了违法行为人吴某某(女,47岁,山东省烟台市人,居住固安)、史某某(某中学学生)。经询问,吴某某、史某某供述了通过朋友圈、微博传播新冠肺炎病例虚假信息的违法事实。
目前,违法行为人商某、刘某、赵某、陶某、吴某某、史某某均被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