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 审核、申报操作流程)
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
审核、申报操作流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21号公告 ,自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四项费用划转到税务征收后依然保持原有前置审批流程。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征收标准等政策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一、业务流程
河北省税务局新开发系统“河北省税务局非税收入信息平台”对于按次申报的(如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建设期),由各厅局人员(水利水务局、审批局、公共资源中心、人防、农业农村局等)登录系统后录入核定的应缴费信息。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时自动提取信息后完成申报缴款。
如果缴费人按照固定期限(按月、季、年)申报(如水土保持补偿费-开采期、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则无需通过此新建平台进行缴费信息核定,应通过税务系统自主申报。
二、河北省税务局非税收入信息平台操作流程
(一)登录(https://etax.hebei.chinatax.gov.cn/hbfszx-web/apps/views/fshdxt/login.html)
各厅局人员通过外网录入系统访问地址登录系统,推荐谷歌浏览器。
(二)缴费通知单录入
各厅局相关人员通过内部审批流程,确定应缴费金额后,可通过此功能录入缴费核定信息。系统在信息提交后自动向企业办理人员发送短信通知,并可下载非税收入缴费通知书。
1、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回车即自动显示缴费人名称、主管税务机关等信息。
如存在多条(因缴费人有跨区税源登记)则弹出缴费人信息选择确认界面。
2、选择征收项目、征收品目、征收子目,录入计费依据信息,如果符合相关政策减免请务必录入减免性质、录入减免费额,得出“应缴费额”为该缴费人最终应缴纳的费额。
3、备注栏:如果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请务必录入建设项目所在地;如果为排污权请录入购买的排污权归属地市。
4、核实信息无误,录入缴费人手机号,点击提交。系统自动向缴费人手机号发送缴费通知信息,短信会告知缴费人,需通过电子税务局【下载非税缴费通知单】模块下载缴费通知单。
5、打印非税收入缴费通知单,加盖审批单位公章。
(三)核定信息查询
1、可通过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单户查询,或批量查询。如缴费人通过税务端已缴费,系统会自动更新核定信息的缴款状态为已缴款。并后续实现可查询显示缴款金额、电子税票号码、缴款时间等信息。
2、此模块可以实现补打缴费通知单。
3、如果录入数据有误,单击【作废】按钮,作废已录入的缴费核定信息。作废时系统自动判断税务端该笔缴费核定信息是否已申报,如已申报则不允许作废。如缴费人未申报,可进行作废,作废后建议人工通知缴费人缴费通知单已作废。
(四)票据
此次划由税务征收的四项非税收入,统一使用“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三、电子税务局(缴费人客户端)
缴费人可直接搜索“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登录电子税务局。(没有税务登记的缴费人需先到所属地办税服务厅进行税务登记)。
(一)下载缴费通知单
通过【我要查询】-【下载非税缴费通知单】,可查看“河北税务局非税收入平台”推送的应缴费信息,并可下载缴费通知单。
(二)申报
【电子税务局】-【我要申报】-【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通用申报】
1、按次申报(如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建设期)。
缴费人打开【非税收入通用申报】弹出缴费期限选择框,选择按次,系统直接提取非税收入平台已核定未申报信息,数据不可修改,核实无误后直接点击【申报】按钮进行申报。
2、按期申报(如水土保持补偿费-开采期、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
缴费人打开【非税收入通用申报】弹出缴费期限选择框,选择按期,系统直接查询是否有税费种认定信息,是否在缴费期间,如果存在,弹出报表,缴费人自行录入应申报信息。
3、申报成功后可通过【税费缴纳】缴纳费款。缴款成功可通过【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开具】开具缴款凭证。
四、微信关注“张家口税务”公众号,可下载该操作流程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