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固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物品管理的公告)
全县各冷链进口物品购进、储存、加工、销售经营主体、全县广大市民:
为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现就做好全县冷链进口物品(包括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冷链非食品物品)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市场经营主体要充分认识冷链进口物品风险,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禁购进、储存、加工、销售非正规渠道进口或来源不明的冷链物品。
二、各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口冷链物品落地我县第一站的进口商或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查验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并通过“河北冷链物品追溯管理系统”如实记录查验信息,加贴“冷链物品溯源码”,下游经营者应当通过“河北冷链物品追溯管理系统”出入库扫码方式,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不得采购、储存、加工、销售、使用没有“一单三证一码”的进口冷链物品。
三、经营者从国外、省外、市外购进、运输、配送冷链进口物品的,要在冷链物品到达本县行政区域前24小时,向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进行报备,经卫健部门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再允许经营使用。
四、各冷链进口物品的相关企业、单位要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对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进口的冷链物品存量情况全面统计登记,并对进口的冷链物品及包装物、贮存环境要全面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经消杀后,方可继续贮存、销售、使用。
五、提供存贮服务的第三方冷库、经营者自建冷库要对进口冷链物品、包装和环境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完成后,出具该批货物已经消毒的证明,未经消毒的物品不得出库、运输、销售、使用,相关企业、单位要按照“谁拆包谁消毒”的原则,以“不影响安全性和品质”为前提,消毒到最小密闭外包装。
六、相关企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健康异常报告等措施,加强直接接触进口冷链物品等污染风险高的相关从业人员防护培训,严格按规定落实工作期间科学佩戴口罩和手套、规范穿着工作服、做好个人卫生和健康管理等要求。要按照相关规定,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物品从业人员开展核酸检测。
七、对违反进口冷链物品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严肃处罚。
八、广大市民、消费者选购进口冷链物品时,要注意自我保护,及时扫描“冷链物品溯源码”查询进口冷链物品的“一单三证”信息。发现未加贴“冷链物品溯源码”或者“一单三证”信息与实际货物不符、存在“四个不得”经营销售行为以及经营销售其他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物品的,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各市场监管分局报备举报联系电话:
城区分局: 6190266
牛驼、柳泉分局:6238322
渠沟、彭村分局:6216315
马庄、礼让店分局:6152011
宫村、东湾分局:6136100
卫健局报备核酸检测联系电话:8015767
小贴士:
1、什么是进口冷链物品“一单三证一码”?
进口冷链物品“一单三证一码”是指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和“冷链食品溯源码”。
2、什么是“四个不得”?
“四个不得”是指没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不得销售,没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证明不得销售,没有消毒证明不得销售,没有“冷链物品溯源码”不得销售。
固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