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邑县纪委监委“元旦”“春节”廉洁提醒)
元旦、春节两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十三五”圆满收官、“十四五”良好开局,武邑县纪委监委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自律自警,特作出廉洁提醒:
1.严禁使用公款购买和消费高档酒水,赠送购物卡、年货、土特产等节礼;
2.严禁出入私人会所隐秘聚会,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组织宴请、违规吃喝,规避组织监督;
3.严禁违规操办婚庆事宜、分批异地操办酒席;
4.严禁违规收送电子红包、网购快递、礼品礼金购物卡;
5.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6.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
7.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遵守公车封存停驶规定;
8.严禁假借考察、学习培训、会议、调研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或“借道”旅游;
9.严禁在参加公务用餐或个人消费时,存在餐饮浪费行为;
10.严禁违反疫情防控常态化政策措施行为。
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定要引以为戒,带头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中共武邑县纪委
武邑县监委
2020年12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