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磅!国家正式明确“袭警罪”!单列入刑!)
12月26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
其中,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是我国首次针对袭警单独设置法定刑。
作为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力量,人民警察肩负着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使命任务,在正当执法过程中,拥有法律赋予、不容他人侵犯的正当执法权益。
然而,近年来,一线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遭受阻挠执法、暴力抗法、造谣诽谤事件时有发生,多起性质恶劣的袭警案件引发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社会各界纷纷呼吁严惩此类犯罪。暴力袭警严重冲击法律底线,损害党和政府权威,严重影响民众安全感,也严重伤害广大民警的职业荣誉感。
今年8月10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代表国务院报告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时,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单独规定袭警罪。他说,虽然刑法中有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但尚不足以对暴力袭警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单独规定袭警罪,为严惩袭警行为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在全社会营造敬畏法律的良好氛围。
目前,“袭警罪”单列入刑终于从建议落实到了具体法律条款,该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