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醉酒驶上高速 出事不敢报警)
11月21日下午15时许,高速交警涞水大队民警巡逻至京昆高速时,发现一辆银白色小轿车停在应急车道,以为其车辆故障抛锚,立即上前救助。民警发现该车发生事故,车辆左侧倒车镜撞毁、驾驶室车门有明显碰撞痕迹。询问驾驶人,驾驶人侯某称自己的车在驾驶过程中车辆左前轮胎突然发生爆胎,与左侧护栏发生碰撞,车和人都没有大问题,换好备胎后立即离开,且刻意与民警拉开距离。
一般在高速上发生事故司机都是报警求救,然后找保险公司理赔。而这名司机车撞成这个样子却当无事人一样。侯某某刻意躲闪的举动引起了民警的怀疑。靠近闻到侯某身上的酒气后,民警立即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8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面对检测结果,承认了自己中午喝酒的事实,驾驶人候某称自己是中午在北京喝的酒,觉得没什么事就驾车回老家。经保定市法医鉴定中心对候某血样进行鉴定,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56.2mg/100ml,已构成醉酒驾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侯某将面临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的处罚。同时,侯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进一步追究其刑事责任。
高速交警表示,一般饮酒后,随着体内血液中酒精浓度增高,饮酒者会出现自制力降低、注意力不集中等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开车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驾驶人极有可能因反应迟钝和行动迟缓导致事故的发生;此外驾驶人若因酒驾发生交通事故,按照相关处罚规定,不仅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而且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需由个人自行承担;其也将被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并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