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黄骅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将于2021年1月上旬(具体启用时间以《沧州日报》公告时间为准),启用黄骅市50处路口电子监控设备。
“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及反向卡口位置:学院路与昌骅大街交口、学院路与神华大街交口、学院路与幸福大街交口、学院路与建设大街交口、学院路与迎宾大街交口、学院路与华东街交口、学院路与和平大街交口、学院路与海丰大街交口、渤海路与神华大街交口、渤海路与幸福大街交口、渤海路与建设大街交口、渤海路与迎宾大街交口、渤海路与信誉楼大街交口、渤海路与华兴街交口、渤海路与海丰大街交口、沧海路与海华大街交口、沧海路与昌骅大街交口、沧海路与神华大街交口、沧海路与红旗大街交口、沧海路与建设大街交口、沧海路与信誉楼大街交口、沧海路与华兴街交口、沧海路与和平大街交口、沧海路与海丰大街交口、石港路与海华大街交口、石港路与昌骅大街交口、石港路与神华大街交口、石港路与泰山道交口、石港路与迎宾大街交口、石港路与沧海路交口、中心路与迎宾大街交口、中心路与建设大街交口、中心路与昌骅大街交口、中心路与海华大街交口、新华路与华兴街交口、新华路与和平大街交口、文化路与迎宾大街交口、新海路与迎宾大街交口、北海路与神华大街交口、北海路与幸福大街交口、北海路与迎宾大街交口、人民路与幸福大街交口、裕华路与幸福大街交口、北平路与迎宾大街交口、金江路与迎宾大街交口、S384省道与海华大街交口、岐银线与英才大街交口(岭庄)、岐银线与羊孔线交口(孔店)、黄石高速黄骅南高速口、岐梅路与山深线交口。
违法行为:对闯红灯、越线停车、压线、逆行、进入导向车道不按规定行驶、违反限行规定、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车时接打电话、吸烟、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民警提醒
黄骅交警提醒:司机朋友在驾车时,应集中注意力,谨慎驾驶、文明出行,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杜绝一切妨碍驾驶安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