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沧州市区一名女子跑到湖中的冰面上准备破冰轻生,沧州市局巡警支队民警11分钟紧急救援,成功将该女子营救上岸。
12月20日13时55分,巡警支队三大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一名女子欲砸碎冰面轻生,三大队巡逻车组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在湖中央的冰面上,有一情绪激动的女子边走边跳跃企图破冰。当时,湖中的冰面已经有开裂的迹象,女子随时有坠入湖中溺水或失温的危险,情况十分紧急。
中队长沈明立即向指挥中心反馈协调医疗部门、消防部门到场,并按照预案要求紧急挑选体重较轻且水性较好的巡警队员王立松、陈雷、孔维良组成冰面第一营救小组,立即对轻生者进行营救。同时,他命令巡警队员李镇玮、李胜、崇旭组成第二应急小组,准备好救生器材应对营救过程中随时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
按照既定方案,王立松、陈雷、孔维良迅速配齐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等救生器材,踏冰向该女子靠近展开营救工作。该女子见民警靠近,不但拒绝配合工作反而加快蹬踏冰面的频率并向冰面更薄的东侧后退。为稳定该女子情绪,王立松一边与她对话劝阻,一边将栓好救生绳的救生圈扔向该女子。在轻生女子第三次拒绝民警扔过去的救生圈并拒绝救助时,陈雷瞄准时机快速到女子身后将其抱住,与此同时,王立松立即冲上前与陈雷合力控制轻生女子避免其进一步过激举动。

由于该女子一直在剧烈挣扎,本就不足支撑三个人重量的冰面,发出嘎吱嘎吱的巨响并涌出刺骨的湖水。面对万分危急的情形,王立松、陈雷不顾生命危险,迅速将救生圈套在该女子身上,并与孔维良搭成人梯后将其合力拖到岸边。通过与岸上应急小组的合力施救,巡警队员们成功将轻生女子牵拉至岸上。
由于救助及时,该女子及时脱离险情,目前暂无危险。事后,民警对该女子进行劝慰和教育,同时告诫其家人多关注其心理健康,加强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