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献县公安局陌南刑警队成功破获一起涉嫌非法制造、储存枪支案件。
献县张村乡某村的李某今年42岁,他是一名农民,也是一名热衷枪支的“老玩家”。据李某交代,他对枪支的性能结构十分了解,十几年前在网上看过制作枪支的视频,近期在网上购买了一部分枪支零配件,又自行制作一部分枪支配件,然后进行组装。
2020年11月26日,陌南刑警队在犯罪嫌疑人李某家中查获疑似枪支3支,经沧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其中2支为以压缩气体为发射动力的气枪。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刑事拘留,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献县公安局提醒广大群众:
我国对枪支、弹药等危险品的管控十分严格,非法制造、买卖、储存枪支、弹药或者爆炸物的,将面临三年以上直至死刑的处罚,希望大家不要以身试法,否则会后悔莫及。
献县公安局将大力打击涉及枪支犯罪,为构建和谐安全的社会氛围贡献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