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宪法宣传周丨一分钟视频带你重温宪法的历史)
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
宪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
具有最高的地位
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从1949年
具有临时宪法意义的《共同纲领》
到现行的1982年宪法的2018年修正版
共经历了数次的修改
对于宪法的发展历程
你了解多少呢
让我们共同回顾
我国宪法发展历程
前身:共同纲领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取代正在行宪状态、但不被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民主同盟等党派承认的《中华民国宪法》。
这部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性质,规定了政权机关的组成和新政府的军事、经济、文化教育、民族政策、外交政策。
良好开端:五四宪法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票通过。
这部宪法规定公民拥有迁徙自由、居留权等,还纳入了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条款,行文上颇具建设性;同时紧扣1946年政治协商会议决议精神和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民主原则,表现在全国人大的设置、内阁制、国家元首统帅军队等等。
曲折历程:七五宪法
“七五宪法”是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
因为其诞生于文化大革命后期,带有浓重的文革色彩,其指导思想是“继续开展阶级斗争”,大量删减了一般宪法必须明确规定的内容,导致中国忽视了经济建设。普遍认为,这是一部有严重缺点、错误的宪法。
及时转向:七八宪法
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经重新修改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七八宪法恢复了被取消的检察机关,取消了其职权交由公安机关行使的规定;恢复了审判公开和辩护制度;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作了大量补充,由七五宪法的4条增加到16条。
拨乱反正:八二宪法
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
八二宪法继承和发展了1954年宪法的基本原则,总结了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经验,并吸收了国际经验,是一部有中国特色、适应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根本大法。
与时俱进:宪法修正案
1988年4月20日
顺应当时的改革形势,第七届全国人大修改宪法第十条和第十一条。允许私营经济出现,并准许土地使用权转让。
1993年3月29日
第八届全国人大修改宪法总纲大部分条款和序言部分,以及地方人大代表选举部分。正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写入序言。
1999年3月15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为顺应形势发展,将宪法部分条文再度修改,修改后的宪法进一步提高了私有经济地位,并废止“反革命罪行”的条款。
2004年3月14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再度修改了宪法。原条文中的戒严状态更改为紧急状态并授权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宣布紧急状态,另外,“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说法也写入宪法。
2018年3月11日
国共产党的领导”写进宪法正文,赋予地级市地方立法权、设立国家监察机关、取消国家主席和副主席任期限制、从宪法层面上确立宪法宣誓制度等。
纵观我国的宪法发展史
从来就不是一帆风顺的
依宪治国是落实依法治国的重点与关键
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内在要求
因此
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
弘扬宪法精神
履行宪法使命
从自身做起
维护宪法的最高地位
维护宪法的最高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