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生态环境资源,三河市法院立足本职、能动司法,综合运用多项措施,严惩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违法行为,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纠纷,以实际行动助力文明城市创建,依法守护三河绿水青山。
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系列讲话精神和对河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为生态环境治理提供法治保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明确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同时,把涉生态环境案件纳入院庭长监督管理范围,加大督导力度,做到类案同判。
严厉打击,震慑违法犯罪。依法惩处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的犯罪行为,最大限度减少环境损害。2018年以来,共受理涉生态环境类刑事案件12件,其中盗伐林木案1件、滥伐林木案4件、非法采矿案4件、非法占用农用地案3件,判处犯罪分子12人,判处罚金合计38.9万元。
定纷止争,确保办案效果。树立新时代生态环境司法理念,妥善审理涉及土地、矿产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物权、合同和侵权案件,综合考量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等裁判因素,实现当事人权利救济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促进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健全机制,促进依法行政。聚焦环保类非诉执行案件,加强与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市分局等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2018年以来,共受理环保类非诉审查案件145件,裁定准予强制执行112件,并就该类案件畅通“绿色通道”,做到当天立案、专人审查、快速裁定。
强化执行,维护司法权威。创新执行方式,加大执行力度,采取限期履行、代为履行等方式,实现司法修复生态环境的目的。2018年以来,共执结涉环境资源案件80件,因拒不执行生效裁定文书被录入失信被执行信息33条,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50人次,有效打击了失信行为,依法彰显和维护了法律权威。
加强宣传,助力城市创建。立足“三创四建”“四城同创”活动,包联指导滨西社区,组织青年干警先后开展垃圾分类、爱国卫生进社区等环保活动共计21次,参与干警110余人次。同时,在每年“世界环境保护日”,利用“两微一端”、编印宣传册等方式加强宣传,增强群众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意识。
(通讯员 刘伟 王春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