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政要》中写道:“为政之要,惟在得人。用非其才,必难致治”。意思是当政的关键,唯在用人得当,若所用的人不能充分发挥他的才能、长处,政事就必然难以得封治理。由此联系到干部考核、选人用人亦是如此,要分清干部的长处与短处,把人才用到合适的岗位上,人尽其用发挥他们最大的效用。
现实中,有些组织部门干部考核不重实绩,流于形式,没有做到精准考核,随意地分配人员,要么不加分析的考核,要么考核内容不具体。长此以往,往往导致有些干部吃苦受累、有担当有作为却长期得不到晋升,就会逐渐随着年龄的增长产生焦虑感,对自己的能力产生怀疑,患得患失,甚至导致心理抑郁,打消工作积极性。
前段时间,组织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电视电话会议召开,要求“坚持奖优罚劣、激励担当”。这一《条例》犹如一场及时雨,为干部考核指明了方向,是干部管理的指挥棒与风向标。奖罚分明,可以告知干部哪些是努力的方向,哪些是需要回避的事情。
明确考核细则,对哪些人奖、哪些人罚,作何种奖、何种罚,都应该有详细的规章,并以此为依据。对干部来说,以一个明确而规范的奖罚规定,奖励积极干事的,处罚不愿作为的,做到奖罚有据,才能让干部服气,真正实现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
构建年终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机制,统一考核标准,用一把尺子量到底,但不是死板的条条框框,还要有时事动态评价,对干部日常工作、为人处事等等进行全方位的评价,力求反应一个干部真实的表现,作出合理公平公正的评价。
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当其时。在对干部个人考核中既要注重年终的评价也要注重日常的考核,以一把尺子量到底的标准,和动态的考核方式去全方位评价干部,这样才能真正反映一个干部一年来的表现,给予公正的评价。用正向激励机制,让干部做到愿为、善为、有为,更有位。(董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