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献县2020至2021年城区供热季集中供暖价格公布,河北绿源地热能开发有限公司献县分公司供热区域居民集中供热价格由每平方米14元上调到17.5元,非居民集中供热价格由17元上调到22.50元。部分群众对价格上涨表示不理解。今天本台记者就带您一起看看此次供热价格上涨的依据是什么。
在负责收费价格调整工作的县发展和改革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调整集中供热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韩峰 :(供热企业提出调价申请,我局报请政府启动调价程序,待政府批准后,对供热企业进行了成本监审,成本监审完成后,按相关程序于10月25日召开价格听证会。听证会后形成报告,连同定价方案报县政府审批,政府审批后,根据批复意见,我们下发了正式文件执行。)
笔者了解到,调整集中供热价格有四方面主要原因:一是我县城区现行集中供热价格是2012年沧州市物价局制定的,以我县丰富的地热资源为热源,居民供热价格为每平方米14元。当时供热企业没有回灌设施,所以没有包含回灌费用。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利用地热资源取暖的必须回灌,避免污染地表水,特别是随着我县城区范围不断扩大,供热面积持续增加,地热资源过度开采问题十分严重,地下水位急剧下降,严重影响我县地热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19年6月与河北绿源地热能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献县城区地热回灌整合运营合作协议,由河北绿源地热能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运营我县城区地热回灌整合项目,现已新增5口回灌井,新建管网24.5公里,更换管道11.5公里,新建换热站7座。二是将小区庭院管网管理维护费用计入供热价格。《河北省供用热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供热应当实行管网、换热站、用户一体化经营管理体制,由供热单位直供到户。并将小区庭院管网管理维护费用计入供热价格。三是适度延长供热时间。考虑我县天气状况,参照往年供热情况,按照供热期前提前7天、供热期后延迟7天测算供热价格。四是全面提升供热保障能力。充分考虑消费者承受能力,合理制定调整集中供热价格,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提升集中供热保障能力,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供热企业正常运行并可持续发展。
供热价格调整后,对城区集中供热的持证特困户、低保户由县财政、民政部门实行供热补贴,每户每取暖季补贴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