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阳原一村民借给朋友一万块钱,没打欠条,麻烦来了…)
案情简介
刘某与王某同是阳原县马圈堡乡某村村民,因二人关系较好,所以相处一直很融洽。王某结婚之际,着急用钱,因自己手头紧张,于是向好朋友刘某借款一万元,当时双方没有签订任何借款协议。
时过境迁,王某好像把借款之事忘却一般,见到刘某也从来未提还款之事。刘某有碍于二人是好友,拉不下脸和王某张口要钱,事情就一直这样拖着。
转眼此事过了近2年,刘某父亲生病住院,急需用钱,于是刘某便找到王某提及当年所借的一万元钱,谁知王某却不承认向刘某借过钱,更别提还钱了。为此,双方发生了争吵,二人关系也由此变得复杂。
刘某曾多次到相关部门咨询过有关法律知识,马圈堡乡派出所干警也曾多次对王某与刘某借款纠纷进行调解,但一直未果。最后,刘某选择到马圈堡乡司法所寻求帮助。
调解过程
马圈堡乡司法所受理该纠纷后,调解员立即深入到该村了解情况。首先,通过走访刘某与王某熟悉情况的个别亲戚、邻居,得知:刘某家境在村里相对来说比较富裕,而王某则家境一般,平时花钱还大手大脚。其次,找到王某家长了解当时娶儿媳是否向刘某借过钱,王某的父母承认曾向刘某借过钱。
随后,调解员又找到了王某进一步了解情况,王某认为:刘某家有钱,不差那一万块钱,就把当时所借一万元当作刘某给自己结婚的份子钱,所以拒不承认是借钱关系。
调解员了解纠纷的详细过程后,将双方当事人约到乡司法所,进行面对面调解:起初,王某仍旧咬定一万元借款是刘某给其随的结婚份子钱,但刘某称自己在王某结婚当天是随了礼的,礼不能随双份。
调解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即指出王某借钱不还的行为是违法的。即使当时借款没有打欠条,但有其父母及亲戚的佐证也同样能认定向刘某借款的事实。同时,希望王某珍惜昔日的朋友情分,不能因为一万块钱而将朋友情意抛弃了。
调解员在劝说王某的同时,告诫刘某:你的失误在于借款时没有将证据落在纸上,没有真凭实据,就容易让对方钻空子,不承认借款的事实,希望以后要“吃一堑,长一智”,吸取教训,避免发生纠纷。
调解员通过讲法律、讲道理、讲友情,并现身说法,用调解过的案例教育说服双方当事人。最终,使王某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并向刘某赔礼道歉,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重拾昔日友情。
调解结果
王某在一周之内将一万元借款还给刘某。
案件点评
双方当事人均是朴实善良的农民,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加之农村旧的婚礼习俗,导致纠纷的发生。此案的成功调解,对规范民间借贷关系起到了一定的启示作用,在日常生活当中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引导当事人在借贷关系确定时,及时签订相关协议,以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