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县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最大限度维护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食品、药品、农资及生态环境安全违法犯罪线索,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积极举报有关食品、药品及生态环境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义务和权力.
二、举报内容
(一) 食品、药品安全类违法犯罪:
1. 食品、药品生产加工黑窝点的;
2. 药品犯罪行为的;
3. 食品生产环节犯罪行为的;
4. 保健食品犯罪行为的;
5. 餐饮环节犯罪行为的;
6. 化妆品行业犯罪行为的;
7. 医疗器械行业犯罪行为的;
8. 涉及伪劣农资犯罪行为的;
9. 涉及烟、酒类犯罪行为的;
10. 其他食品、药品、农资及商标侵权犯罪行为的。
(二) 生态环境安全违法犯罪类:
1. 利用渗坑、渗井排放、倾倒有毒有害污染物的;
2. 非法倾倒、处置废机油、电镀污泥、化工废料、废酸废碱等其他危险废物的;
3. 向地下高压灌注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
4. 向河道非法排放超标废水、废液的;
5. 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的;
6. 非法生产、销售不达标的燃油的;
7. 焚熔废料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
8. 涉及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
9. 其他生态环境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
三、举报人应准确提供关于食品、药品及生态环境安全等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地址、基本违法犯罪事实等信息,并尽量提供影像资料;举报人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在必要时协助公安机关查明违法犯罪行为的基本情况;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将给予500到50000元的奖励;对故意捏造、诬陷或制造事端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及有关材料予以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五、举报电话:110、0317-5136616
吴 警 官:13785808708
来信或来访举报地址;孟村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团结路161邮编061400)
孟村县公安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