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开展水源热泵取水井集中清理整治行动的通告)
故城县水利局关于开展水源热泵取水井集中清理整治行动的通告
近年来,县城区有些单位和个人,利用水源热泵系统解决取暖需求,因为回灌达不到要求,容易造成地面沉降、水污染等水生态环境问题,且我县城区属于地下水禁止开采区,根据《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将地下水作为水源热泵系统的水源”之规定,全县即日起将开展水源热泵取水井集中清理整治行动,为使这次行动达到预期的目的,现通告如下:
一、清理整治范围。全县范围内所有使用水源热泵的单位和个人。
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单位和个人利用水源热泵取用地下水,均需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取水许可证,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的水源热泵项目,其打井取水属违法行为。
三、县城区范围内水源热泵项目不予新办理取水许可;已取得取水许可用户,到期后不再办理延续,需以其他热源替代现有水源热泵系统解决供暖需求。
四、对无证取水的水源热泵系统业主,依法进行处罚,关停或封闭取水井,并责令补缴水资源税。
五、已取得取水许可并在有效期内的水源热泵系统,对其取水和注水在线计量监控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取用水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无在线计量监控设施、取水未回灌或回灌未达95%以上要求、未全部回灌到同一含水层的,责令限期封闭取水井和回灌井,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封闭未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县城使用水源热泵的单位和个人,要主动到我局进行备案,并积极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全县各级干部群众和城乡居民要积极检举未经许可开发利用水源热泵的违法行为,以维护全县取用水秩序,实现水生态环境不断向好改善。
特此通告!
2020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