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方能乐业。住房问题是民生大事,关系千家万户的基本生活保障。10月29日上午,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王小鸿在新闻发布会期间说,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3项工作是省20项民心工程;农村危房改造是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五大重点任务之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工作。对这5项工作,衡水市住建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克服疫情影响,强化督导帮扶,全面加快推进速度,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落实。目前,上述3项民心工程和2项重点工作均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当天,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就衡水市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以及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工程的进展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信志锋主持发布会。

王小鸿介绍,在棚户区改造方面,2020年全市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1100套、基本建成任务7878套、发放租赁补贴635户。截至目前,全市实际完成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100套,开工率100%;基本建成8190套,建成率104%;发放租赁补贴670户,完成率105%。超额完成了省定目标任务。在老旧小区改造方面,2020年全市计划改造老旧小区72个,建筑面积98.2万平方米,涉及10611户。截至目前,72个小区全部完成改造,完工率100%,圆满完成了省定目标任务。在城中村改造方面,2020年全市计划启动剩余的21个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4034户。截至目前,21个城中村项目全部启动,启动率100%,开工56.74万平方米,开工率100%,圆满完成了省定目标任务。

在农村危房改造方面,自2009年以来,衡水市共计改造农村危房50662户,其中“十三五”期间改造11387户。全市3535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4264户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极大地改善了贫困户的居住条件,提高了生活满意度。年初,衡水市住建局对全市所有106万户农村住房(其中包含3.5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全面排查鉴定,共摸排出308户农村危房,并于4月份全部改造完成,实现了衡水市农村危房全域“清零”。6月份,按照脱贫攻坚战决胜“贫困户不住危房,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的要求,市局对全市建档立卡贫户住房安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圆满完成了住建部安排的村级核验工作任务,为衡水脱贫攻坚奠定基础。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方面,按照《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任务安排,全市共计划新增农村生活垃圾运转站59座,新增运转车辆121辆,新增运转能力1188吨/日。截至目前,全市13个县市区全部引入专业清洁公司承担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实现全域专业化运营。全市新增农村生活垃圾运转站81座,新增运转车辆332辆,新增运转能力1750吨/日。全市4900个村庄全部实行“村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形成了设施配套、投入保障、运行高效、城乡统筹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超额完成了省定目标任务。

王小鸿就广大群众关心的公租房和老旧小区改造等问题进行说明。衡水市公租房实行梯度保障,即根据保障对象的收入状况不同收取不同的租金,低收入者收取低租金、高收入者收取高租金。衡水对本市户籍的低保家庭、收入在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线1.0倍以下的市区户籍家庭、本市户籍中等收入家庭和外来务工家庭共3类家庭作为保障对象。目前衡水公租房的保障面积标准是人均15平方米,单人户30平方米。他说,目前,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是城市、县城(城关镇)2000年以前建成的环境条件差、配套设施不全或破损严重,无障碍设施缺失,管理机制不健全,且不宜整体拆除、重建的居住小区以及住宅楼。2000年以后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80%以上居民同意且居民和社会出资比例达到本小区改造总投资20%以上的,也可纳入改造范围。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老旧小区改造范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