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区生态环境分局积极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贴标上牌工作)
根据《河北省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和《河北省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办法(试用)》的有关规定,为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区生态环境分局积极开展机动车贴标上牌工作。
区生态环境分局印发了《关于加强滨湖新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对彭杜乡、魏屯镇区域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再次排查摸底,未编码登记的建立清单,落实贴标贴牌;并严格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管理,加大执法频次,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予以处罚。
今年以来,我区新登记挖掘机19辆、叉车19辆,完成贴标上牌,并录入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
区生态环境局将联合两乡镇环保所,继续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力度,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号贴标上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