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裕华法院执行干警不懈努力下成功和解一起标的为110余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当场履行。
申请人刘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某、刘某是多年朋友。被执行人李某某、刘某系夫妻,二人因生意周转急需用钱,分多次向刘某某借款70余万元,后李某某偿还部分款项,尚欠30余万元。在此期间申请人刘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某、刘某等人共同出资成立河北某公司,申请人刘某某出资占比10%,之后申请人刘某某退股将公司10%股权转让给两被执行人,股权转让款为40余万元,双方约定该40余万元股权转让款转为借款。然而被执行人李某某、刘某迟迟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刘某某将二人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借款70余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该案的执行干警王娜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文书,并迅速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支付宝账户等进行冻结,同时查封了被执行人李某某、刘某名下的房产和车辆。被执行人李某某、刘某被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主动还款15万元,随即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延还款。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刘某某向执行干警表示对二人此前的种种作为非常失望,执行款需足额要回且决不和解。
考虑到双方已产生对立情绪,单纯依靠强制措施不仅会加深双方之间的矛盾,还会导致案件难以顺利解决。王娜一方面利用限高等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进行震慑,督促二人履行法定义务;另一方面告知申请人受疫情影响被执行人公司发展受到一定影响,即使查封财产评估拍卖后也不足以偿还全部执行款,希望刘某某考虑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面对王娜真诚和负责任的工作态度,双方表示可以和解。最终,在王娜的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刘某某自愿放弃部分利息,被执行人李某某、刘某一次性将剩余本金及利息95万元执行款打入申请人刘某某账户。
在王娜的见证下,被执行人李某某、刘某从亲戚朋友处筹借95万元执行款当天给付刘某某,双方化干戈为玉帛,最后握手言和。王娜及时解除对李某某、刘某采取的强制措施,该案仅用时20天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对于执行干警王娜高效执结本案,申请人将一面书写“执法为民一身正气 维护正义两袖清风”的锦旗送到法院以表达对执行干警的感谢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