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任丘法院受理一起特殊的立案申请,申请人谢某某向法院提起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禁止其丈夫涂某某对自己再实施家庭暴力。任丘法院经审查,依法制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当场送达给谢某某,同时制发协助执行通知书分别送达谢某某所在居住地派出所及社区居委会,协助人身安全保护令有力实施。
据悉,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术语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即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如果涂某某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继续对谢某某实施家暴,一旦构成犯罪,法院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轻重处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
任丘法院收到谢某某的申请后,立即开通绿色通道,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涂某某殴打、辱骂、恐吓、诽谤、造谣、威胁申请人谢某某及其近亲属;禁止被申请人限制申请人人身自由,骚扰、跟踪。从收到立案申请到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制发和送达,任丘法院的干警们用时不到一天,为谢某某筑起了一道人身安全“保护墙”。(刘杰 王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