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速看!10月1日起,正式执行!)
10月起一批重磅新规将正式实施
一起来看看哪些与你有关?
国庆中秋假期 高速公路小客车免费通行8天
根据国务院有关通知,今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全国收费公路将继续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具体免费时段从10月1日00:00开始,10月8日24:00结束。普通收费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不得擅自屏蔽、删除评论 禁止大数据“杀熟”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最新公布的《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重点整治在线旅游平台不合理低价游、大数据“杀熟”等不良经营行为。
《规定》第十三条明确,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保障旅游者的正当评价权,不得擅自屏蔽、删除旅游者对其产品和服务的评价,不得误导、引诱、替代或者强制旅游者做出评价,对旅游者做出的评价应当保存并向社会公开。
《规定》第十五条明确,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基于旅游者消费记录、旅游偏好等设置不公平的交易条件,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
政府债务需向社会公开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一般性转移支付向社会公开应当细化到地区,专项转移支付应当细化到地区和项目。政府债务、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财政专户资金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条例》明确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各省级政府债务限额在全国人大或者其常委会批准的总限额内由国务院批准。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对债务高风险地区提出预警,并监督化解债务风险。
不得擅自倾倒、堆放、遗撒农药包装废弃物
近日,农业农村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农药包装废弃物
《办法》明确,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应当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
农药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场所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不得拒收其销售农药的包装废弃物。农药使用者应当及时收集农药包装废弃物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不得随意丢弃。
船舶也要垃圾分类
交通运输部日前发布的《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对船舶垃圾的处理提出了要求,该办法将从10月1日起施行。
温州永嘉港航船舶垃圾、油污水回收处
《办法》规定,禁止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向内河水域排放含货油残余物的油污水、残油(油泥),含有毒液体物质的污水和船舶垃圾;禁止船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京杭运河、漓江及其他要求禁止生活污水排放的水域排放生活污水。
客运船舶产生的剩油、剩菜、汤水等餐饮污水按厨余垃圾管理,船舶应当将其收集后送交接收设施。
全国首部自贸片区立法施行
全国首部自贸片区立法《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将和《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一起,于10月1日起施行。
在外商投资准入管理模式上,《自贸片区条例》中创新提出“非违规不干预”的管理模式,探索实施国际投资自由。
《自贸片区条例》还规定,自贸片区将逐步取消或者放宽境外投资者在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文化服务、专业服务、医疗卫生等领域的资质要求、股权比例、经营范围等准入限制措施。
《自贸片区条例》还提出,拟取消对港澳企业自贸片区内投资所有准入限制条件。推动对港澳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促进与港澳服务贸易全面自由化。
《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施行
商务部修订出台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5章、33条,进一步细化了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完善了外商投资投诉工作有关制度。
通过完善外商投诉工作机制和制度,及时推动解决外国投资者反映的突出问题,将更加有利于促进中国政府与外国投资者之间形成良性互动的关系,更好地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稳定外商投资预期和信心,进而助推我国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形成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施行
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销售办法强化了基金销售活动的持牌准入要求,厘清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基金服务机构职责边界;明晰了基金销售业务内涵外延,厘清基金销售机构与互联网平台合作的业务边界和底线要求,支持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规范利用互联网平台拓展客户。
河北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
河北省人社厅办公室印发《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方案》,明确从今年10月1日起,河北省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调整后,可分为1520元、1432元、1344元、1264元四档标准,平均涨幅3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