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民法典百日宣讲】第三十五讲: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是否可以将自己承包的土地再出租给别人呢?民法典对此有了详细的规定。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九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第三百四十二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土地承包
请听桥西区检察院为大家讲解民法典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的内容。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还依法享有土地经营权,这也是我国农村“三权分置”改革的重要思想。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同时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二条进一步规定了土地经营权不仅可以流转,而且还可以设立抵押担保,但是必须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发包方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