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偷拍他人配淫秽文字传上网,前途尽毁被判刑)
9月2日,曾引发网络关注的高某鑫偷拍高中女生事件有了法律说法,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高某鑫寻衅滋事案作出公开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高某鑫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记者了解到,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3月至4月期间,高某鑫未经被害人邓某、何某、周某、郭某等人同意,在偷拍的生活照、不雅照上配发羞辱、淫秽文字20余次,并通过社交平台公开发布,造成千余人关注、数百人点赞及转发的恶劣社会影响。被告人高某鑫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
法院认为,被告人高某鑫无视国家法律,利用信息网络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其犯罪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综合全案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被告人认罪态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该判决现已生效。
特别提醒
在“互联网+”时代,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已成为与人们生活密不可分的交往工具。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切勿因一念之差触犯刑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