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就加快项目推进进行专项督导)
为推进衡水市2019年度中央及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水污染防治资金、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及2018年河流断面水质生态补偿金项目进展和支出进度,8月20日-9月1日,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对项目进展缓慢的桃城区、冀州区、武邑县、景县进行专项督导,要求相关县市区政府加快项目推进,确保2020年底完成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
督导组听取了相关县市区政府对项目前期实施情况、资金支出计划的汇报,县市区政府相关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确保2020年12月底前完成2019年度中央及省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任务。
督导组指出,从9月份开始,各县市区要每月报送《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支出情况月报表》,到11月对项目进展仍然缓慢的县市区,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将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