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男子发病两名医学生施救无效痛哭”引发社会关注。网络视频显示,湖南常德火车站内,两名年轻女生正跪地向一倒地男子进行心肺复苏与人工呼吸。不幸的是,该男子抢救无效离世,女孩们离开时,忍不住泪流满面。(新华网8月26日)
说起见义勇为的案例,相信我们大家并不陌生。这种大爱无私的行为,总给人一种暖心、向上的感觉,让我们相信大千世界中真的有不计个人得失的英雄主义存在。但是,除了大多数人的理解与点赞之外,也有少数人不以为然,尤其是当见义勇为者没有帮助到需要帮助的人时,就会进行道德绑架,甚至对此恶语恶评,不仅伤了善良人的心,还打消了想要见义勇为者的积极性,实属不该。
众所周知,施救行为本身就有风险性,并不一定所有的善意救助都能切实帮助到受助人,其中有惊喜,也有遗憾。当有惊喜出现时,我们都会报以善意,感觉施救人即使没有披风也是英雄。但是当遗憾出现时,请也要报以善意和宽容,因为施救者尽力了,他们依然是面对紧急情况没有退缩的英雄,值得我们为此点赞。
如果见义勇为只允许成功,不允许失败,就会给施救者施压,打消想要出手相救人的积极性,这不符合我们主流价值观所倡导的和善观念,导致“扶不扶”、“救不救”成为见义勇为路上的绊脚石。
可见,如何让人们抛下顾虑心无旁骛地救人,是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从价值传承上说,社会要弘扬见义勇为正能量,形成正面舆论导向,给予见义勇为的人们更多的鼓励与关爱。从社会观念上说,要对实施紧急救助者抱有足够的善意,无论救人的结果如何,救助过程是否误伤他人,对可能发生的意外要给予一定的宽容度。从司法机关来说,应该积极出台更加精准到位的法律法规,统一对救助行为的认定标准,以公正的司法实践推动公序良俗的建立,引导向善向好的社会风气。此外,除了精神奖励外,还可以给予见义勇为者适当的物质奖励,这也可以成为人们勇于“出手”救助的一个必要理由。(董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