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了响应公安部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减轻交通事故后果,降低交通事故伤亡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南皮县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2020年8月29日起,针对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特此公告
南皮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8月28日
关于在338国道对货车未按车道通行
违法抓拍公告
为规范运输市场秩序,加强超限超载违法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南皮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在338国道104公里+500M处(刘八里治超站路段)增设电子抓拍设备,并于2020年8月31日起,对货车未靠右侧行驶违法行为予以抓拍并予以处罚、记分。
特此公告
南皮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8月29日
违反行为处罚规定
针对“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第九十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75条第7项的规定,予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