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取缔非法加油站(点)专项整治的通告)
蔚县人民政府关于取缔非法加油站(点)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成品油市场秩序,消除非法加油站(点)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取缔非法加油站(点)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一)无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非法经营的加油站(点)。
(二)非法流动加油车和无证照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二、整治时间
2020年8月28日--2020年9月28日
三、整治内容
专项整治期间,对无证无照、非法经营、加注行为的加油站(点),依法予以取缔;对依法应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而未取得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一律扣押查处;对经营额在五万元以上的非法加油站(点)和流动加油车的业主一律按非法经营罪立案查处。
非法加油站(点)有危害公共安全、拒不拆除或暴力抗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社会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投诉举报非法加油站(点)及流动加油车辆,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一经查实,奖励投诉举报者人民币2000元。投诉举报及监督电话:县商务局7010942,县应急管理局7218023,县市场监督局12315,县交运局7012236,县公安局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蔚县人民政府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