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啤酒鸭、火焰鸡翅……” 张家口一司机遇交警这样表演!)
7月24日晚21时许,张家口怀来县公安交警大队在下耙齿村北路段开展酒驾、醉驾夜查统一行动时,对一辆白色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驾驶人韩某熄火停车后,立即向执勤交警解释自己是一名厨师,刚刚下班,正要驾车回家,并一口咬定自己没有喝酒。言语肯定、态度坚决。
然而,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酒精检测棒呈红色报警状态,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数据面前,驾驶人韩某开启了一番“精彩”辩解,称自己确实没喝酒,只是刚在做啤酒鸭、火焰鸡翅时品尝了这些食物,甚至现场讲解起美食制作方法,并向交警“隆重”介绍“啤酒鸭需要用啤酒煨煮,火焰鸡翅需要用葡萄酒点燃”。
细心的执勤交警发现,驾驶人韩某在解说时神色慌张,极力掩饰,遂对其进行警告,多次劝导无效后,将其带回交警大队询问调查。最终,驾驶人韩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驾驶人韩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其予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