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人肉搜索?我劝你三思)
在网络发达的当代
网络暴力 随处可见而其中的人肉搜索更让人无法接受 谨记!一言不合就人肉搜索这是刑事犯罪!
名词解释
人肉搜索
是指行为未经权利人同意,通过网络等途径将其身份、照片、生活细节等个人信息公布于众。
相关案例
死亡博客
2007年12月29日,北京一女白领跳楼身亡。之前,她在博客中将寻死原因指向丈夫的不忠,并在博客贴出丈夫和第三者照片。随后有网站将该女子丈夫的住址、工作单位等信息全部曝出。部分网民自发到该女子丈夫和家中进行骚扰,造成当事人严重困扰。
成都女司机
2015年5月3日,成都女司机卢琴驾车变道后被打的“微视频”,演变成一部播放一整周的“电视连续剧”。网民们通过“人肉搜索”,将卢琴的照片、违章信息,甚至开房记录等私人信息进行了一场彻底曝光,如同被“游街示众”。约10天后,卢琴发布道歉信,恳求大家能“到此为止”。
女医生吞安眠药自杀
2020年8月1日,35岁女医生在泳池遭13岁男童冒犯猥亵,女医生的丈夫将男童进行教育,数日后,女医生全家被人肉搜索,女医生不堪精神压力,吞500片安眠药自杀,8月5日,德阳安医生自杀案开庭审理,3人被告侵犯隐私。
其实,这样的案例不在少数,2012年,一部关于“人肉搜索”题材的电影《搜索》就受到观众热捧。
影片改编自小说《请你原谅我》,讲述的是女主因为一件公交车不让座的小事,而引发了蝴蝶效应般的网络暴力,以致最终被逼到生活的死角的故事。
越来越多的案例,让我们认识到,网络时代所谓的“人肉搜索”,必须引起重视。
相关立法
我国刑法规定,违规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17年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两高解释》)等法律将相继实施,明确人肉搜索泄露他人信息是违法刑事犯罪行为。2020年3月1日起,《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开始实行。明确规定,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生产者、平台,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等违法行为。根据我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联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第18条规定“不得擅自进行未经许可的计算机学校,篡改他人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出信息,侵犯他人隐私”。
人肉搜索一时爽,铁窗余恨一生悲
抵制方案
一、社交传播平台应当承担起管理职责。
对于遏制网络暴力和人肉搜索方面,最大的根源就是平台管理方,众所周知,大部分的网络暴力行为都是某些人或团伙因为经济利益借助社交媒体平台发布造成对当事人的攻击、污蔑、造谣造假等违法行为,因此要从源头上堵住网络暴力人肉搜索就要从这里开始,各平台应当加强审核涉及到个人隐私、明星资讯的发布信息的审核,对发布不实的视频、图片和文章要第一时间处置,防止造成更多负面影响,有关部门要与各平台建立联动机制,不定时对平台上的视频、图片、文章等发布载体进行监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有效遏制网络暴力需要多方联动。要想有效遏制网络暴力人肉搜索违法行为,光靠某一方力量都是有限的,建议最好建立打击网络暴力人肉搜索联动防控机制,多方联合监管处置,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三、公民个人重视自我保护。每个公民都享有宪法赋予的肖像、名誉权和隐私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侵害,首先作为网红艺人迎丹给洁身自好,其次就是做好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不随意填写公布自己的肖像、地址、联系方式等隐私信息,在社交平台发布的信息、转发、评论都要三思而行,并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随意谩骂、侮辱他人以博得所谓的人气和关注,变成造谣者。
提醒
网络时代,每个人都可能是网络暴力的受害者,也可能是网络暴力的参与者,希望大家明白网络言论并非自由,在平台发表言论时一定要认真仔细,对于相关信息的评论也要多一些积极正能量的言语,少一些脑残无知的行为,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做一个知法守法好公民好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