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阳原这22人被处罚!)
为有效遏制假牌套牌违法行为多发态势,
助推“减量控大”交通秩序提升,
阳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发力,主动出击,
充分依托公安集指平台进行数据分析研判,
在全县范围集中开展整治假牌套牌车辆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周密部署
根据上级的通知精神,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大队持续保持严管态势,采取路面巡查与网上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大查处力度,针对今年以来辖区的假套牌车违法行为。大队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制订专项行动方案,从时间地点、警力部署、现场指挥、后勤保障等精心部署,组织全队三分之二的警力开展行动。
开展行动
行动期间,烈日炎炎,全体警员们不顾汗流浃背、警服湿透,坚持连续作战、认真引导车辆接受检查,同时利用警务通、后台查询等科技手段,发现重点违法车辆依法严格处理。
成效显著
行动开展以来,截至目前,共查获假牌套牌案件22起、处罚驾驶人22人。极大地震慑了各类违法行为的发生,对我县的社会治安秩序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驾驶假套牌机动车是一种比较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扰乱正常交通秩序,给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利益造成损害,因此国家对于这种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制定得也相当严格。
1.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的,15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5000元;2.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15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5000元;3.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记12分,罚款3000元;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记12分,罚款200元;5.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记12分,罚款200元;6.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记12分,罚款200元;7.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记12分,罚款200元;8.号牌不清晰的,警告或罚款200元;9.号牌不完整的,警告或罚款200元。
阳原交警温馨提醒:使用假牌、假证以及套牌的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往往无视交法、肆意妄为,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安全隐患。奉劝涉嫌“假牌套牌假证”违法的车主,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莫要抱有侥幸心理,请主动消除假牌套牌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