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1 09:22:30 来源: 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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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及建筑方案变更听证权利告知书
2020年7月24日至8月2日,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项目现场和市局网站就“贻成御景狮城”项目三期规划及建筑方案(意向方案)变更进行了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现将规划听证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规划方案主要调整内容:项目三期中,将工行北侧原规划高度32米的商业C调整为不超过27米的住宅楼及部分商业公建;将工行南侧(化机厂四栋宿舍楼拆迁位置)原规划高度100米、33层的16#楼调整为不超过27米的住宅及配套公建。具体调整前后的规划及建筑方案可在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告公示”栏查看(网址:),也可向我局行政审批科咨询(电话:0317-2029420)。
二、听证告知和听证申请:为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现本机关发布公开听证权利公告,许可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御景狮城小区业主、化机厂4栋宿舍楼居民及与该项目相邻住户)均可在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无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我局依法不举行听证会。
三、听证举行: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日内组织听证,并在举行听证7个工作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听证申请人,必要时将《听证通知书》在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告公示”栏目予以公告。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的利害关系人超过5人的,由利害关系人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听证;未推选代表的,按照提出听证申请的先后顺序,确定5名利害关系人作为听证代表人。
四、听证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听证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不动产证或其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公告发布:本告知书同时在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告公示”栏、小区主入口、项目现场向社会公告。
六、听证申请联系方式:地址: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楼政策法规科(沧州市御河西路54号),电话:0317-2029430,联系人:于洋。

本文来源: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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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高强_HB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