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曲阳法院快速执结向某平涉黑财产刑案件)
被告人向某平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十万元;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没收个人财产三十万元。责令被告人向某平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被害人张某人民币66000元。判决生效后,向某平未主动履行,刑事审判庭依法移送执行。
曲阳法院在深挖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快速执结了该起涉黑财产刑案件。2020年6月1日,执行二庭强制执行向某平涉案款122910.91元,并对被害人张某损失66000元进行全部退赔,余款56910.91元属没收财产,予以追缴。后执行法官通过翻阅侦查卷,找到被执行人家属的联系方式,多次打电话做思想动员工作,从法律政策上、家庭情理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释明党中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财断血”的决心。最终,被执行人家属思想开始发生转变,于2020年7月21日主动将法院判决的没收财产余款243089.09元全部缴纳。
这是曲阳法院快速执行涉黑财产刑案件的一个缩影。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曲阳法院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坚决贯彻落实全国扫黑办提出的关于开展“六清”行动的决策部署,确保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竭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