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抗拒执行 罚款两万 @安国法院)
“安国法院干警到我家执行案件时,我阻挠执行、撕扯法警,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我必将吸取教训,改正错误,希望大家以我为戒……”安国市齐村村委会大喇叭里传来的周某充满悔过的声音,在这个有着四千多村民的村子里响起!
正在发生的这一幕,是因被执行人周某抗拒执行一件普通的民事案件而引发的。周某欠他人借款七万余元拒不给付,7月27日,安国法院干警依法到周某家中扣押其大众轿车,但周某反锁大门,利用高墙大院与干警隔墙对峙,执行干警翻墙强行进入院内,周某上前撕扯干警制服,抢夺执法记录仪,后沿自家屋顶逃离,安国法院果断决定对其罚款拘留,其父闻讯赶到,执行干警向其父介绍案情、陈述了利害。周某得知后主动来到法院承认错误,表示愿意结清全部案款,并表示愿公开承认错误。
鉴于周某的态度,安国法院决定对周某处以2万元罚款。8月5日,周某在齐村两委班子的见证下,通过村广播站的大喇叭公开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生效法律文书必须得到执行,这是关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只有执行到位,才能够让人民群众真切的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