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按照集团公司相关通知要求,沧州炼化全面部署开展直接作业环节和承包商安全管理专项督查工作。
公司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督查小组,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开展直接作业环节和承包商安全管理专项督查工作通知》要求,组织领导沧州炼化专项督查工作。各部门、单位迅速传达贯彻集团公司文件精神,立即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开展自查整改。7月29日至8月9日,由公司领导带队,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规标准、集团公司相关制度要求以及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等,重点督查公司各级“一把手”承包商安全风险承包责任落实及效果;直接作业环节及承包商安全管理存在的形式主义;作业前安全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不到位的问题;将安全管控措施融入专业制度的落实情况;各类弄虚作假行为;承包商安全考核不严不实等问题。
公司要求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组织自查,亲自带队开展检查,按时上报检查结果和评价报告。对检查发现的违章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对存在严重违章问题的项目立即停工整改,并按规定进行考核问责。公司专项督查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抽查验证,对自查自改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进行问责,同时对督查期间发生的事故进行提级管理。此外,沧州炼化制定对照督查清单,要求各单位按照“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类情况逐条评价,并对直接作业环节及承包商安全管理现状进行评价。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上报评价报告。 (张元旺 黄汝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