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海北州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不担当不作为典型案例,其中1起为门源县委组织部原副部长申顺龙在干部考察中失职失责等问题。在门源县委的一次组织考察中,以申顺龙为组长的考察组在未认真核实考察对象身份、未详细审查考察对象政治面貌的情况下,为杨雪等拟提任人员出具考察材料,将考察情况上报县委组织部并提交县委常委会议进行研究,导致县委将不具有中共党员身份的干部杨雪提任为县国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要突出政治标准。衡量一个干部在政治方面是否合格,既要看其政治品质是否过硬,也要看其本领是否高强。一个合格的干部,政治品德是选用的前提,政治本领则是重要依据,一个干部能否干成事,关键就要看政治本领过不过硬。在选拔干部的时候,要着重筛选“三个能够”的干部:能够深刻领悟党的路线方针,在学习宣传方面取得良好成效的;能够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制度,在服务群众方面收获良好反响的;能够积极响应党的号召,为推进党的决策部署出谋划策取得实质性进展的。要通过工作台账检查和工作记录检查结合、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将干部的工作实绩和工作表现全面掌握,切实筛选出政治本领过硬的好干部。
强化过程把控,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除了在干部考察阶段严格把关,在干部选任的各个环节均设置关口,全程把关,全程纪实,全程“放下”。在动议环节拓展视野,在更大范围、多个人选中比较择优确定动议人选;单位、个人在推荐干部时,对推荐人选的政治表现予以专项说明;对重要岗位动议人选,做到“两个提前”,提前审查政治表现、提前审核干部档案。在民主推荐环节,实行一般先谈话推荐再会议推荐,对拟提交会议推荐人选,党委(党组)对其政治表现进行严格把关。在讨论决定环节,与会人员对拟任人选在政治表现方面有分歧意见的,暂缓提交会议表决。干部任前公示有涉及干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方面的问题必须及时查清,没有查清或查实存在影响任用的问题,坚决予以“放下”。
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干部选任监督,深入开展选人用人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选人用人问题,推进政策落实落地。(供稿人:孙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