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给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保障。7月30日,高邑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静主持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主要目的是如何更好的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在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部分院领导班子成员、48家民营企业家参会。
会上,张静院长通报法院优化营商环境采取的系列措施,副院长韩剑斌通报涉民营企业经济纠纷案件审判情况。副院长平建宗通报了涉民营企业经济纠纷案件执行情况。民事审判法官赵亮、执行法官梁立峰分别结合审判执行案例以案说法,详细讲解了民营企业经营中需要防范的风险。随后,力马建陶、冀中南智能港、美元购物超市、汇力陶瓷、得力达纺织、盛益饮品、领世陶瓷等民营企业家结合全县民营经济发展状况及各自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纷纷发言,并对法院下一步如何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保障讲了意见和建议。
张静指出,大家对法院如何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保障提出的建议,我院会认真整理,出台相应的举措为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助力。在下一步工作中,法院将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充分发挥“一乡一庭”的“纽带”、“桥梁”作用,建立行业调解室。企业发生纠纷后,可在相应的产业调解室调解,让涉企业纠纷,小事不出镇,大事不出县,及时、高效解决。同时根据企业司法需要,建立法官联系企业制度,根据企业的发展和需求,主动上门为在座的民营企业“量身定做”提供司法定制服务,真正实现精准、高效司法服务。并建立健全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加强与行业协会、仲裁机构、工商联的沟通交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为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及时预警提示,将企业经营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充分利用我县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及微博、微信,及时发布商事纠纷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领、示范作用,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
张静强调,希望民营企业家们要诚信守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没有诚信寸步难行。所以要争做诚信守法的表率,带动全社会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提升。同时要承担社会责任。企业既有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也有社会责任、道德责任,任何企业存在于社会之中,都是社会的企业,只有真诚回报社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家,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法院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努力营造尊商、重商、安商、扶商的良好社会风气,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为发展经济强县,大美高邑做出应有的贡献。